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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市场法评估投资性房地产时,主要考虑哪些因素?

根据中评协关于印发《投资性房地产评估指导意见》的通知》(中评协〔2017〕53号规定,

第十三条 采用市场法评估投资性房地产时,应当收集 足够的同类或者类似房地产的交易案例,并对所收集的信息及其来源进行分析。在选用交易案例时应当关注案例的可比性,重点分析投资性房地产的实物状况、权益状况、区位状 况、交易情况及租约条件。
第十四条 采用市场法评估投资性房地产时,应当建立 价值可比基础,细化相关比较因素,包括交易情况、交易日 期、容积率、使用年期、面积、具体位置、经营业态和所带 租约等,明确相关指标参数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