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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既有简易计税项目,又有一般计税项目,营改增后购进办公用不动产,能否抵扣进项税?
根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
增值税
试点的通知
》(
财税〔20
16
〕36号
)
的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
增值税
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因此,纳税人
营改增
后购进办公用不动产,能够取得
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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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2016]36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条款更改和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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