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电话:152-6623-5191
登录/注册
最新
扶持政策
税种专区
税收专题
行业专区
地方法规
法规库
实务问答
VIP专区
¥
.
当前位置:
首页
>
实务问答
前往VIP专区 精确搜索
咨询公司向一家境外单位提供咨询服务,这家境外单位找我们提供咨询服务的目的是为了收购一家中国境内生产企业,该企业持有大量中国境内的货物。我们可能需要对标的公司的整体资产、财务状况进行评估,工作流程中可能涉及我司将盘查标的公司的存货,那这种情况是否符合跨境应税免征增值税?
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营业税改征
增值税
跨境应税行为
增值税
免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9号
)
的规定,下列跨境应税行为免征
增值税
:向境外单位销售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鉴证咨询服务。下列情形不属于完全在境外消费的鉴证咨询服务:
1.服务的实际接受方为境内单位或者个人。
2.对境内的货物或不动产进行的认证服务、鉴证服务和咨询服务。因此,根据您所述情形,不属于完全在境外消费的鉴证咨询服务,不可享受上述规定
增值税
免税政策。
请登录 查看或下载全文
相关法规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9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跨境应税行为增值税免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
有奖纠错
导出
打印
提问
收藏
匿名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