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电话:152-6623-5191
登录/注册
最新
扶持政策
税种专区
税收专题
行业专区
地方法规
法规库
实务问答
VIP专区
¥
.
当前位置:
首页
>
实务问答
前往VIP专区 精确搜索
我是一家物流企业的财务,我公司主要承接一些铁路物流业务,通过铁路为客户发运煤炭和铁矿粉,我们没有道路运输许可证。铁路单位向我们开11%的发票,我公司是否可以按11%的税率向客户开票?
根据2017年3月27日上午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副司长 林枫在线访谈。
按照现行政策规定,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按照交通运输服务缴纳
增值税
。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是指经营者以承运人身份与托运人签订运输服务合同,收取运费并承担承运人责任,然后委托实际承运人完成运输服务的经营活动。
以上政策并未要求无运输工具承运人必须取得道路运输许可证,你公司开展的业务如符合上述规定,应按照交通运输服务适用11%税率开具发票和缴纳
增值税
。
请登录 查看或下载全文
相关法规
2017年3月27日15:00,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副司长林枫访谈
有奖纠错
导出
打印
提问
收藏
匿名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