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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烟出口企业如何申请开具《准予免税购进出口卷烟证明》?
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
增值税
和
消费税
管理办法>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
)
第九条第四项规定:“……卷烟出口企业向卷烟生产企业购进卷烟时,应先在免税出口卷烟计划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准予免税购进出口卷烟证明申请表》(见附件23),然后将《准予免税购进出口卷烟证明》(见附件24)转交卷烟生产企业,卷烟生产企业据此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免税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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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部分条款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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