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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中,企业在确定金融工具的列报类型时,应该划分为几种类型?
根据《
企业会计准则
第
37
号
—
—
金融工具列报
》
(2017年财会14号)
规定,
第三十七条 在确定金融工具的列报类型时,企业至少应当将本 准则范围内的金融工具区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的 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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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会[2017]14号】 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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