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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中,企业股份支付中属于买入或 卖出非金融项目的合同,以及与股份支付相关的企业发行、回购、出 售或注销的库存股,,会计信息披露适用 什么会计准则?
根据《
企业会计准则
第
37
号
—
—
金融工具列报
》
(2017年财会14号)
规定,
第三条 本准则适用于所有企业各种类型的金融工具,但下列各 项适用其他会计准则:
(三)由《
企业会计准则
第11号——股份支付
》规范的股份支 付中涉及的金融工具以及其他合同和义务,适用《
企业会计准则
第11 号——股份支付》。但是,股份支付中属于本准则范围的买入或 卖出非金融项目的合同,以及与股份支付相关的企业发行、回购、出 售或注销的库存股,适用本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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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财会[2017]14号】 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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