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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招拍土地后,政府给予的土地返还款企业所得税上如何处理?
根据《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2010年所得税问题解答》的通知
》(
青地税函[2011]4号
)规定
,
企业招拍土地后,政府给予的土地返还款不得冲减土地成本,而应当并入收入总额缴纳
企业所得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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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地税函[2011]4号】 青岛市地税局关于印发《2010年所得税问题解答》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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