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电话:152-6623-5191
登录/注册
最新
扶持政策
税种专区
税收专题
行业专区
地方法规
法规库
实务问答
VIP专区
¥
.
当前位置:
首页
>
实务问答
前往VIP专区 精确搜索
个人投资者收购企业股权后将原盈余积累转赠股本,新股东将其所持股权转让时,如何确定股权转让原值?
根据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投资者收购企业股权后将原盈余积累转增股本
个人所得税
问题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23号
)
第二条规定:“新股东将所持
股权转让
时,其财产原值为其收购企业股权实际支付的对价及相关税费
请登录 查看或下载全文
相关法规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23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投资者收购企业股权后将原盈余积累转增股本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公告
有奖纠错
导出
打印
提问
收藏
匿名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