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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所有人或管理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车辆相关业务时,有何关于车船税的具体规定?
一、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车船税
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3号)第十条第二款的规定:“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在申请办理车辆相关登记、定期检验手续时,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依法纳税或者免税证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查后办理相关手续。”
二、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车船税
法实施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1号)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办理车辆相关登记和定期检验手续时,经核查,对没有提供依法纳税或者免税证明的,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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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
【国务院令第61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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