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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向海上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销售的自产的海洋工程结构物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是如何确定的?
根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
增值税
和消费税政策通知
》(
财税〔2012〕39号
)
规定:“四、
增值税
退(免)税的计税依据
出口货物劳务的
增值税
退(免)税的计税依据,按出口货物劳务的出口发票(外销发票)、其他普通发票或购进出口货物劳务的
增值税
专用发票、海关进口
增值税
专用缴款书确定。
……
(九)生产企业向海上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销售的自产的海洋工程结构物
增值税
退(免)税的计税依据,为销售海洋工程结构物的普通发票注明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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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2012]39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部分条款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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