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电话:152-6623-5191
登录/注册
最新
扶持政策
税种专区
税收专题
行业专区
地方法规
法规库
实务问答
VIP专区
¥
.
当前位置:
首页
>
实务问答
前往VIP专区 精确搜索
哪些企业出口货物可以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
根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
增值税
和消费税政策通知
》(
财税〔2012〕39号
)
规定:“二、
增值税
退(免)税办法
适用
增值税
退(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按照下列规定实行
增值税
免抵退税或免退税办法。
(一)免抵退税办法。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和视同自产货物及对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列名生产企业出口非自产货物,免征
增值税
,相应的进项税额抵减应纳
增值税
额(不包括适用
增值税
即征即退、先征后退政策的应纳
增值税
额),未抵减完的部分予以退还。”
请登录 查看或下载全文
相关法规
【财税[2012]39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部分条款失效】
有奖纠错
导出
打印
提问
收藏
匿名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