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电话:152-6623-5191
登录/注册
最新
扶持政策
税种专区
税收专题
行业专区
地方法规
法规库
实务问答
VIP专区
¥
.
当前位置:
首页
>
实务问答
前往VIP专区 精确搜索
税务机关对上年度实行核定征收方式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进行重新鉴定的时限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
《
企业所得税
核定征收办法(试行)
》(
国税发[2008]30号
)
第十一条规定:“税务机关应在每年6月底前对上年度实行核定征收
企业所得税
的纳税人进行重新鉴定。重新鉴定工作完成前,纳税人可暂按上年度的核定征收方式预缴
企业所得税
;重新鉴定工作完成后,按重新鉴定的结果进行调整。”
请登录 查看或下载全文
相关法规
【国税发[2008]30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通知
有奖纠错
导出
打印
提问
收藏
匿名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