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的通知》(财会[2014]7号)规定,
第三十二条 综合收益,是指企业在某一期间除与所有者以 其 所 有 者 身 份 进 行 的 交 易 之 外 的 其 他 交 易 或 事 项 所 引 起 的 所有 者权益变动。综合收益总额项目反映净利润和其他综合收益扣除 所得税影响后的净额相加后的合计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