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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中,财务报表不属于抵销的情况有哪些?

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的通知》(财会[2014]7号规定,

第十一条
资产 或 负 债 项目按扣除 备抵项目 后 的 净 额 列 示 , 不 属 于 抵销。
非日常活动产生的利得和损失,以同一交易形成的收益扣减 相关费用后的净额列示更能反映交易实质的,不属于抵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