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1号——现金流量表》(财会[2006]3号)规定,
第九条 有关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信息,可以通过下列途径之一取得: (一)企业的会计记录。 (二)根据下列项目对利润表中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以及其他项目进行调整: 1. 当期存货及经营性应收和应付项目的变动; 2. 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等其他非现金项目; 3. 属于投资活动或筹资活动现金流量的其他非现金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