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电话:152-6623-5191
登录/注册
最新
扶持政策
税种专区
税收专题
行业专区
地方法规
法规库
实务问答
VIP专区
¥
.
当前位置:
首页
>
实务问答
前往VIP专区 精确搜索
申请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需报送哪些材料?
根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
》(
财税〔2008〕160号
)
规定:“七、申请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需报送以下材料:
(一)申请报告;
(二)民政部或地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颁发的登记证书复印件;
(三)组织章程;
(四)申请前相应年度的资金来源、使用情况,财务报告,公益活动的明细,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报告;
(五)民政部门出具的申请前相应年度的年度检查结论、社会组织评估结论。”
请登录 查看或下载全文
相关法规
【财税[2008]160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部分条款失效】
有奖纠错
导出
打印
提问
收藏
匿名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