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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企业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的转让差价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
财税〔2014〕81号
)
规定:一、关于内地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投资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的所得税问题
……
(二)内地企业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的转让差价所得税。
对内地企业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计入其收入总额,依法征收
企业所得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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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财税[2014]81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部分条款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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