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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警训练基地建设用地是否缴纳耕地占用税?
根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法警训练基地建设用地征收
耕地占用税
问题的复函
》(
财税字〔1997〕24号
)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耕地占用税
暂行条例》和财政部《关于
耕地占用税
具体政策的规定》,对部队(包括武警部队)的军事设施用地免征
耕地占用税
。人民法院所属的法警不属于武警部队建制之列。因此,人民法院系统修建的法警训练基地(固定刑场)占用耕地,不在
耕地占用税
免税范围,应照章征收
耕地占用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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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字[1997]24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法警训练基地建设用地征收耕地占用税问题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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