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
》(
财税〔2015〕119号
)规定:“二、特别事项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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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企业为获得创新性、创意性、突破性的产品进行创意设计活动而发生的相关费用,可按照本通知规定进行税前
加计扣除。
创意设计活动是指多媒体软件、动漫游戏软件开发,数字动漫、游戏设计制作;房屋建筑工程设计(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为三星)、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工业设计、多媒体设计、动漫及衍生产品设计、模型设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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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