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电话:152-6623-5191
登录/注册
最新
扶持政策
税种专区
税收专题
行业专区
地方法规
法规库
实务问答
VIP专区
¥
.
当前位置:
首页
>
实务问答
前往VIP专区 精确搜索
企业受托加工生产应征基金产品的,是否需要缴纳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
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管理规定>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41号
)
第五条规定:“基金缴纳义务人受托加工生产应征基金产品的,不论原料和主要材料由何方提供,不论在财务上是否做销售处理,均由受托方缴纳基金。 ”
请登录 查看或下载全文
相关法规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4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管理规定》的公告
有奖纠错
导出
打印
提问
收藏
匿名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