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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性生物资产计提折旧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规定是什么?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企业所得税
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六十三条规定:“生产性生物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
企业应当自生产性生物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停止使用的生产性生物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
企业应当根据生产性生物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生产性生物资产的预计净残值。生产性生物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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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令第51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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