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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试点纳税人的纳税期限有哪些?
按照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
增值税
试点的通知
》(
财税〔2016〕36号
)
的规定,
增值税
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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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2016]36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条款更改和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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