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电话:152-6623-5191
登录/注册
最新
扶持政策
税种专区
税收专题
行业专区
地方法规
法规库
实务问答
VIP专区
¥
.
当前位置:
首页
>
实务问答
前往VIP专区 精确搜索
生产企业已申报免抵退税的出口货物发生退运,及需改为免税或征税的,免抵退税数据应如何调整?
根据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
增值税
和消费税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12号
)
规定:“二、出口退(免)税申报
……
(十二)已申报免抵退税的出口货物发生退运,及需改为免税或征税的,应在上述情形发生的次月
增值税
纳税申报期内用负数申报冲减原免抵退税申报数据,并按现行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管理办法
》第四条第(五)项与此冲突的规定停止执行。”
请登录 查看或下载全文
相关法规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1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部分条款失效】
有奖纠错
导出
打印
提问
收藏
匿名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