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通知》(财会[2017]25号)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鼓励行政事业单位提前执行。
7401 上缴上级支出
一、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款项发生的现金流出。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收缴款项单位、缴款项目、《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的项级科目和“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 科目”的款级科目等进行明细核算。
三、上缴上级支出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按照规定将款项上缴上级单位的,按照实际上缴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资金结存”科目。
(二)年末,将本科目本年发生额转入其他结余,借记“其他结余” 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年末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