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税总局完善创业投资税收政策在线访谈2017年10月20日上午10:00》,
[ 网友375 ]
我举个例子,有助于您今后和投资者谈判的时候把企业的研发费用占比指标问题说清楚。比如,某公司制创投企业于2017年5月投资一家初创科技型企业,假设其他条件均符合文件规定。这家初创科技型企业2017年发生研发费用100万元,成本费用1000万元,2017年研发费用占比10%,低于20%;2018年发生研发费用350万元,成本费用1000万元,2018年研发费用占比35%,高于20%。如要求投资当年及下一纳税年度分别满足研发费用占比要高于20%的条件,则该企业不能享受税收试点政策。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税收试点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20号
)公告明确的口径,投资当年及下一纳税年度研发费用占比可合并计算,因此,该企业研发费用平均占比为22.5%((100+350)/(1000+1000)),该企业可以享受税收试点政策。[ 2017-10-20 10:41 ]
USHUI.NET®提示:参考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创业投资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通知
《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苏州工业园区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法人合伙人企业所得税政策试点有关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财税〔2015〕11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法人合伙人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1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税收试点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
《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国税发〔2009〕87号
)
》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25号
)【废止】
》(财税〔2017〕38号
)【废止】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20号
)【废止】
》 ( 财税〔2018〕5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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