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电话:152-6623-5191

医院会计制度中,医院其他收入科目如何进行会计核算?

根据《医院会计制度》(财会[2010]27号)规定,


4301 其他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医院除医疗收入、财政补助收入、科教项目收入以外的其他收入,包括培训收入、食堂收入、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投资收益、财产物资盘盈收入、捐赠收入、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等。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其他收入的种类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其中,医院对外投资实现的投资净损益,应单设“投资收益”明细科目进行核算。

三、其他收入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取得培训收入、食堂收入、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等时,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直线法确认收入。

采用预付租金方式的,收到预付的租金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科目;分期确认租金收入时,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采用后付租金方式的,每期确认租金收入时,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本科目。收到租金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科目。

采用分期收取租金方式的,每期收取租金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投资收益

1.短期投资持有期间收到利息等投资收益时,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投资收益)。

出售或到期收回短期债券本息,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出售或收回短期投资的成本,贷记“短期投资”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投资收益)。

2.长期股权投资持有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利润时,按照宣告分派的利润中属于医院应享有的份额,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本科目(投资收益)。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按照实际取得的价款,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照所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贷记“长期投资——股权投资”科目,按照尚未领取的已宣告分派的利润,贷记“其他应收款”科目,按照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投资收益)。

3.持有的长期债券投资,应在债券持有期间按照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按期计算确认利息收入,如为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债券投资,借记“长期投资——债权投资(应收利息)”科目,贷记本科目(投资收益);如为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债券投资,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本科目(投资收益)。

出售长期债权投资或到期收回长期债权投资本息,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照债券初始投资成本和已计未收利息金额,贷记“长期投资——债权投资(成本、应收利息)”科目[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债券],或“长期投资——债权投资”、“其他应收款”科目[分期付息债券],按照其差额,贷记或借记本科目(投资收益)。

(四)盘盈的库存物资、固定资产等,在经批准处理时,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贷记本科目。

(五)接受的捐赠资金,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接受的实物资产捐赠,按照同类或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或有关凭据注明的金额加上相关税费,借记“固定资产”等科目,按发生的相关税费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本科目。

(六)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按照经批准核销的金额,借记“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七)期末,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期结余,借记本科目,贷记“本期结余”科目。

四、期末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根据《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通知》(财会[2017]25号)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鼓励行政事业单位提前执行。医院会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