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电话:152-6623-5191

中小学校会计制度中,中小学校为增加固定资产使用效能或延长其使用年限而发生的改建、 扩建或修缮等后续支出,如何会计处理?为维护固定资产的正常使用而发生的日常修理等后续支出, 如何会计处理?

根据《关于印发《中小学校会计制度》的通知》(财会[2013]28号)规定,

固定资产

1.为增加固定资产使用效能或延长其使用年限而发生的改建、 扩建或修缮等后续支出,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通过“在建工程” 科目核算,完工交付使用时转入本科目。有关账务处理参见“在建 工程”科目。

在建工程

1.将固定资产转入改建、扩建或修缮等时,按照固定资产的账 面余额,借记在建工程,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科目; 同时,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固定资 产”科目。

2.根据工程价款结算账单与施工企业结算工程价款时,按照实 际支付的工程价款,借记在建工程,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 工程”科目;同时,借记“事业支出”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 “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 算拨款”等科目。

3. 非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为建筑工程借入的专门借款的 利息,属于建设期间发生的,计入在建工程成本,借记在建工程,贷记 “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科目;同时,借记“其他支出——利息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4.工程完工交付使用时,按照建筑工程所发生的实际成本,借 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科目; 同时,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科目,贷记在建工程


固定资产

2.为维护固定资产的正常使用而发生的日常修理等后续支出, 应当计入当期支出但不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借记“事业支出”、“经 营支出”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等科目。

根据《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通知》(财会[2017]25号)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鼓励行政事业单位提前执行。中小学校会计制度》(财会[2013]28号停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