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中小学校会计制度》的通知》(财会[2013]28号
)规定,
1401 长期投资△
一、本科目核算非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长期投资的实际成本。 长期投资是指非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依法取得的、持有时间超过 1 年(不含 1 年)的各种股权和债权性质的投资。
二、中小学校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以及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关于对外投资的有关规定,义务教育阶段不得对外投资。
三、本科目应当按照长期投资的种类和被投资单位等进行明细核算。
四、长期投资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长期股权投资
1.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其实际成本作为投资成本。
(1)以货币资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全部价 款(包括购买价款以及税金、手续费等相关税费)作为投资成本, 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同时,按照投资成本金额, 借记“事业基金”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长期投资”科目。
(2)以固定资产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评估价值加上相关税费作为投资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长期 投资”科目,按照发生的相关税费,借记“其他支出”科目,贷记 “银行存款”、“应缴税费”等科目;同时,按照投出固定资产的 账面余额,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固 定资产”科目。
(3)以已入账无形资产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评估价值加 上相关税费作为投资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
—长期投资”科目,按照发生的相关税费,借记“其他支出”科目, 贷记“银行存款”、“应缴税费”等科目;同时,按照投出无形资 产的账面余额,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无形资产”科目,贷记 “无形资产”科目。
以未入账无形资产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评估价值加上相 关税费作为投资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长 期投资”科目,按照发生的相关税费,借记“其他支出”科目,贷 记“银行存款”、“应缴税费”等科目。
2.长期股权投资持有期间,收到利润等投资收益时,按照实际 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其他收入——投资 收益”科目。
3.转让长期股权投资,转入待处置资产时,按照待转让长期股 权投资的账面余额,借记“待处置资产损溢——处置资产价值”科 目,贷记本科目。
实际转让时,按照所转让长期股权投资对应的非流动资产基金,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长期投资”科目,贷记“待处置资产损 溢——处置资产价值”科目。
转让长期股权投资过程中取得价款、发生相关税费,以及转让 价款扣除相关税费后的净收入的账务处理,参见“待处置资产损溢” 科目。
4.因被投资单位破产清算等原因,有确凿证据表明长期股权投 资发生损失,按规定报经批准后予以核销。将待核销长期股权投资 转入待处置资产时,按照待核销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借记“待 处置资产损溢”科目,贷记本科目。
报经批准予以核销时,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长期投资” 科目,贷记“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
(二)长期债券投资
1.长期债券投资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其实际成本作为投资成本。 以货币资金购入的长期债券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包
括购买价款以及税金、手续费等相关税费)作为投资成本,借记本 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同时,按照投资成本金额,借记 “事业基金”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长期投资”科目。
2.长期债券投资持有期间收到利息时,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 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其他收入——投资收益”科目。
3.对外转让或到期收回长期债券投资本息,按照实际收到的金 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照收回长期债券投资的成本,贷 记本科目,按照其差额,贷记或借记“其他收入——投资收益”科目;同时,按照收回长期债券投资对应的非流动资产基金,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长期投资”科目,贷记“事业基金”科目。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中小学校持有的长期投资成本。
根据《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通知》(财会[2017]25号)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鼓励行政事业单位提前执行。《中小学校会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