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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校会计制度中,财政直接支付直接支付时,财政应返还额度年度终了如何会计处理?下年度恢复财政直接支付额度后,中小学校以财政直接支付方式发生实际支出时,如何会计处理?

根据《关于印发《中小学校会计制度》的通知》(财会[2013]28号)规定,

(一)财政直接支付 年度终了,中小学校根据本年度财政直接支付预算指标数与当年财政直接支付实际支出数的差额,借记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直接支付), 贷记“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等科目。

下年度恢复财政直接支付额度后,中小学校以财政直接支付方式发生实际支出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直接支付)。


根据《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通知》(财会[2017]25号)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鼓励行政事业单位提前执行。中小学校会计制度》(财会[2013]28号停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