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院会计制度》(财会[2010]27号
)规定,
九、医院会计报表附注是为便于会计报表使用者理解会计报表的内容而对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及主要项目等所作的解释。医院会计报表附注至少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遵循《医院会计制度》的声明;
(二)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及其变更情况的说明;
(三)重要资产转让及其出售情况的说明;
(四)重大投资、借款活动的说明;
(五)会计报表重要项目及其增减变动情况的说明;
(六)以前年度结余调整情况的说明;
(七)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