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院会计制度》(财会[2010]27号
)规定,
1801 长期待摊费用
一、本科目核算医院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费用,如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改良支出等。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费用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医院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时,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医院尚未摊销完毕的长期待摊费用。
根据《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通知》(财会[2017]25号)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鼓励行政事业单位提前执行。《医院会计制度》(财会[2010]27号
)停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