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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指南中,如何制定保证独立性和客观性的政策和程序?

根据《资产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指南》(中评协〔2017〕46号)规定,



第二十条 资产评估机构应当按照资产评估职业道德 准则的要求,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资产评估机构 可以针对具体评估业务特点采用适当的处理方式保持独立 性,如:
(一)对影响独立性和客观性的利益关系等因素进行分 析和判断,最大限度地减少或者消除不利因素,直至放弃评 估业务,以使对独立性和客观性的不利影响降至可接受水平;
(二)要求内部相关人员就有关独立性的信息进行沟通, 以确定是否存在违反独立性的情形;
(三)排除影响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做出独立专业判断的 外部因素干扰。


以下为个人观点

主要程序就是识别---评估---分析判断---应对----

独立性,一般是指评估机构和人员在进行评估活动时,不存在影响评估客观性的利益冲突的状态。一般来说既要保持实质上的独立性,也要保持形式上的独立性。

一、识别各种关系或情形

(一)是否对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否,可以接受的关系或情形;

是,是否超出可接受的水平?

否,处于可接受水平;

是,是否非常严重?

否,采取防范措施,消除不利影响,或将其降低至可接受水平;

是,消除不利影响的情形,拒绝接受业务委托或终止业务约定

二、主要考虑因素包含:

1、机构独立:评估机构必须是独立的专职机构,应单独设置,与被评估单位没有组织上的隶属关系。

2、人员独立:评估人员不能是被评估单位最近几年的员工,与被评估单位高层不得有直系亲属关系。评估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技术能力,能独立执业,不受外部力量影响其判断。

3、经济独立:为确保评估人员能够实事求是地检查、客观 公正地评价与报告,评估人员与被评估单位应当不存在任何经济利益关系,不参与被评估单位的经营管理活动;如果评估人员与被评估单位或者评估事项有利害关系,应当回避。



针对客观性:

结合审计等行业准则,以下为个人观点

在进行评估活动前,应主动对客观性进行评估,一般可以采用以下步骤:

一般可以采用以下步骤:
(一)识别可能损害客观性的因素;
(二)评估这些因素影响的严重性;
(三)向评估项目负责人或评估机构负责人报告,采取措施降低这些因素的影响;
(四)向董事会或最高管理层报告或披露有关客观性受损的情况。

评估人员在识别可能损害客观性的因素时,应重点考虑以下内容:
(一)评估人员审查和评价自己以前负责的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
(二)评估人员与被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