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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府会计制度中,单位财政拨款结余科目如何核算?

根据《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通知》(财会[2017]25号)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鼓励行政事业单位提前执行。


8102  财政拨款结余

一、本科目核算单位取得的同级财政拨款项目支出结余资金的调 整、结转和滚存情况。

二、本科目应当设置下列明细科目:

(一)与会计差错更正、以前年度支出收回相关的明细科目 “年初余额调整”:本明细科目核算因发生会计差错更正、以前年

度支出收回等原因,需要调整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 年末结账后,本明细科目应无余额。

(二)与财政拨款结余资金调整业务相关的明细科目

1.“归集上缴”:本明细科目核算按照规定上缴财政拨款结余资 金时,实际核销的额度数额或上缴的资金数额。

年末结账后,本明细科目应无余额。

2.“单位内部调剂”:本明细科目核算经财政部门批准对财政拨 款结余资金改变用途,调整用于本单位其他未完成项目等的调整金额。

年末结账后,本明细科目应无余额。

(三)与年末财政拨款结余业务相关的明细科目

1.“结转转入”:本明细科目核算单位按照规定转入财政拨款结 余的财政拨款结转资金。

年末结账后,本明细科目应无余额。

2.“累计结余”:本明细科目核算单位滚存的财政拨款结余资金。 本明细科目年末贷方余额,反映单位财政拨款滚存的结余资金数本科目还应当按照具体项目、《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的相关科目等进行明细核算。 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等两种或两种以上财政拨款的,还应当在本科目下按照财政拨款的种类进行明细 核算。

三、财政拨款结余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与会计差错更正、以前年度支出收回相关的账务处理

1.因发生会计差错更正退回以前年度国库直接支付、授权支付款 项或财政性货币资金,或者因发生会计差错更正增加以前年度国库直 接支付、授权支付支出或财政性货币资金支出,属于以前年度财政拨 款结余资金的,借记或贷记“资金结存——财政应返还额度、零余额 账户用款额度、货币资金”科目,贷记或借记本科目(年初余额调整)。

2.因购货退回、预付款项收回等发生以前年度支出又收回国库直 接支付、授权支付款项或收回财政性货币资金,属于以前年度财政拨 款结余资金的,借记“资金结存——财政应返还额度、零余额账户用 款额度、货币资金”科目,贷记本科目(年初余额调整)。

(二)与财政拨款结余资金调整业务相关的账务处理

1.经财政部门批准对财政拨款结余资金改变用途,调整用于本单 位基本支出或其他未完成项目支出的,按照批准调剂的金额,借记本 科目(单位内部调剂),贷记“财政拨款结转——单位内部调剂”科目。

2.按照规定上缴财政拨款结余资金或注销财政拨款结余资金额度 的,按照实际上缴资金数额或注销的资金额度数额,借记本科目(归 集上缴),贷记“资金结存——财政应返还额度、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货币资金”科目。

(三)与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业务相关的账务处理

1.年末,对财政拨款结转各明细项目执行情况进行分析,按照有 关规定将符合财政拨款结余性质的项目余额转入财政拨款结余,借记 “财政拨款结转——累计结转”科目,贷记本科目(结转转入)。

2.年末冲销有关明细科目余额。将本科目(年初余额调整、归集 上缴、单位内部调剂、结转转入)余额转入本科目(累计结余)。结转 后,本科目除“累计结余”明细科目外,其他明细科目应无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