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通知》(财会[2017]25号)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鼓励行政事业单位提前执行。
四、单位对基本建设投资应当按照本制度规定统一进行会计核算, 不再单独建账,但是应当按项目单独核算,并保证项目资料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