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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方法的,对购置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最低折旧年限如何规定?
按照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64号
)
规定,企业购置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其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实施条例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减去已使用年限后剩余年限的60%。最低折旧年限一经确定,一般不得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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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4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部分条款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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