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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的一般纳税人,应使用六联专用发票或五联增值税普通发票,其中第四联用作购付汇联;从事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的小规模纳税人,应使用普通发票,其中第四联用作购付汇联。
根据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营业税改征
增值税
试点有关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39号
)
规定,
(三)从事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的一般纳税人,应使用六联专用发票或五联
增值税
普通发票,其中第四联用作购付汇联;从事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的小规模纳税人,应使用普通发票,其中第四联用作购付汇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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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39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部分条款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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