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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气)田企业在开采原油过程中耗用的内购成品油,能否全额返还所含消费税?
根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油(气)田企业生产自用成品油先征后返
消费税
的通知
》(
财税〔2011〕7号
)规定:“一、自2009年1月1日起,对油(气)田企业在开采原油过程中耗用的内购成品油,暂按实际缴纳成品油
消费税
的税额,全额返还所含
消费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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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2011]7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油(气)田企业生产自用成品油先征后返消费税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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