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电话:152-6623-5191
登录/注册
最新
扶持政策
税种专区
税收专题
行业专区
地方法规
法规库
实务问答
VIP专区
¥
.
当前位置:
首页
>
实务问答
前往VIP专区 精确搜索
哪些水生动物初加工可以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根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享受
企业所得税
优惠
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试行)的通知
》(
财税〔2008〕149号
)
规定:
“三、渔业类
(一)水生动物初加工
将水产动物(鱼、虾、蟹、鳖、贝、棘皮类、软体类、腔肠类、两栖类、海兽类动物等)整体或去头、去鳞(皮、壳)、去内脏、去骨(刺)、擂溃或切块、切片,经冰鲜、冷冻、冷藏等保鲜防腐处理、包装等简单加工处理,制成的水产动物初制品。
*熟制的水产品和各类水产品的罐头以及调味烤制的水产食品不属于初加工范围。”
请登录 查看或下载全文
相关法规
【财税[2008]149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试行)的通知
有奖纠错
导出
打印
提问
收藏
匿名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