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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具体请以官方文本及答复为准。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13335057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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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加强商业办公等非住宅类建筑项目管理的通知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加强商业办公等非住宅类建筑项目管理的通知

宁规字〔2017〕79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保留、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宁规划资源规〔2024〕8号规定,保留

  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我市商业办公等非住宅类建筑项目管理,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市场公平发展,防止此类项目变相建成公寓类建筑,结合我市实际,现对加强商业办公等非住宅类建筑规划管理通知如下:

  一、商业办公类非住宅类建筑(不包括酒店、公寓和宿舍等具有居住功能的建筑)不得按单元式或住宅套型设计,一般应采取公共走廊、公共卫生间式布局,除食堂外不得设置厨房,开水间或者饮水供应点、卫生间应当集中设置;其中办公、工业、科技研发等建筑如确需设置带独立卫生间的套间,其每一分隔单元的套内建筑面积应不小于150平方米,此类套间面积不得超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