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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房屋拍卖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房屋拍卖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2007〕1145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6号)规定,现行有效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07-11-20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个人取得房屋拍卖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征收率问题的请示》(粤地税发[2007]131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规范个人取得拍卖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7〕38号)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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