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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合伙制律师事务所追加出资人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合伙制律师事务所追加出资人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沪地税所二〔2002〕8号 2002-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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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汇区税务局:
你局《关于合伙性质的律师事务所追加出资人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请示》(沪税徐税发[2002]8号)收悉。经会同市司法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