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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鼓浪屿岛私危房管理有关工作的批复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鼓浪屿岛私危房管理有关工作的批复
厦府办〔2006〕17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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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浪屿—万石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你委厦鼓管〔2006〕29号文悉。经市政府研究,现将鼓浪屿私危房管理有关工作批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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