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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进项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有关处理事项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进项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有关处理事项的通知
国税函〔2004〕1197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6号规定,现行有效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04-10-2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用进项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112号)规定,现将增值税进项留抵税额抵减欠税的有关处理事项明确如下:
一、关于税务文书的填开
【增值税】相关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