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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军队空余房产租赁收入营业税房产税的通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军队空余房产租赁收入营业税房产税的通知
财税〔2004〕123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04-07-2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经国务院批准,现将军队空余房产租赁收入有关营业税、房产税政策通知如下:
一、自2004年8月1日起,对军队空余房产租赁收入暂免征收营
【企业所得税】相关法规
【房产税】相关法规
【印花税】相关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