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等部门关于调整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的公告【2022版】
财政部公告2022年第7号
为促进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健康发展,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自2022年3月1日起,优化调整《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2019年版)》。调整事项见附件。
附件: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调整表 【见附件】
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生态环境部 农业农村部 商务部 海关总署
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
2022年1月28日
财政部等8部门公告调整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
2022年2月21日 来源:关税司
2021年11月4日,习近平主席在第四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开幕式上的主旨演讲中宣布,优化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清单。近日,财政部等8部门发布公告,自2022年3月1日起,优化调整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