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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核定安徽中烟工业公司黄山(新概念)等2个新牌号新规格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的批复【部分条款失效】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核定安徽中烟工业公司黄山(新概念)等2个新牌号新规格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的批复【部分条款失效】

国税函〔2009〕150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废止有关核定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文件清单的通知》 ( 国税函〔2009〕385号规定,消费税计税价格全部作废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申请核定安徽中烟工业公司两种规格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的请示》(皖国税发〔2009〕15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根据《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信息采集和核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新牌号、新规格卷烟消费税

【消费税】相关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