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房地产交易办税方式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9号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的通知》 ( 国办发〔2019〕8号)要求,打造一流营商环境,进一步增强纳税人改革获得感,现就优化房地产交易办税方式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拓宽办税渠道,推行网上预核
税务部门要充分发挥互联网优势,按照税务总局统一规范,基于电子税务局各类办税渠道,推行房地产交易税收网上预核,实现纳税人线上提交资料,税务部门预核并反馈信息,减少现场办税时间,缓解窗口压力。有条件的地区,可通过共享各部门信息,依托电子税务局实现网上计算税款、核实优惠、缴纳税款、开具凭证等功能,为纳税人提供全流程网上办税服务。
二、推动部门合作,实行一窗受理
税务部门要积极会同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推行设立房地产交易、办税、登记综合窗口,一次性收取各部门业务事项所需全部资料。不具备设置综合窗口条件的地区,税务部门要主动配合相关部门整合各业务事项所需资料,推动由一个部门的窗口统一受理,通过内部流转,传递给其他部门,避免资料重复提交和纳税人多跑路。
三、优化服务流程,推行业务联办
税务部门要联合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积极稳妥推行业务联办。可依托政府政务信息平台,推进信息共享,在此基础上,通过优化服务流程,联通业务办理系统,减少环节和手续,提升办事效率。有条件的地区,可与相关部门共同探索实施“网上业务联办”。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征收机关直接征收契税的通知
》(国税发〔2004〕137号
)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19年4月24日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房地产交易办税方式的公告》 的解读
2019年04月26日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现就《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房地产交易办税方式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的通知》 (
国办发〔2019〕8号)有关要求,稳步推行“网上预核”“一窗受理”“业务联办”,优化房地产交易税收环境,提升办税效率,增强企业和群众改革获得感,税务总局制发了《公告》。
二、内容解读
(一)拓宽办税渠道,推行网上预核。税务部门要创造条件,为纳税人提供多种办税渠道,解决现场办税拥堵等问题。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充分发挥互联网优势,依托电子税务局各类办税渠道,探索建立网上办税平台,实施网上预核。纳税人可通过网上提交相关资料,税务部门事先对资料是否齐全等情况进行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