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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皖地税函〔2007〕311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07-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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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局:
近来,部分地方反映,对纳税人既建普通标准住宅又搞其他类型房地产开发的,如何清算土地增值税,难以把握。现将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1、纳税人开发项目中同时包含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应依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土地增值税】相关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