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土地增值税项目管理的通知
2018.05.10 合地税函〔2018〕95号
各县、市地方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土地增值税征管质量,现就严格我市土地增值税征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预征管理
各单位应加强对土地增值税预征的监督管理,从项目立项入手,加强税源监控,保证土地增值税预征到位。对未按规定预缴税款的行为应严格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严格清算管理
督促达到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的纳税人严格按照《
安徽省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清算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限自行完成项目清算工作,并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相关资料,主管税务机关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
各单位要健全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业务骨干成立清算审核小组,实行专业化清算,严格按照《
清算管理办法